上海培佳双语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0〕15号)以及《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教基〔2020〕6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学校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民办学校为目标,以规范办学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民办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 人员结构
1. 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纪长有
组员:朱佳伶、余勇波、蒋怡文、张佩珏、文静敏、梁伟、李晓蕾
2. 招生办公室
办公室、党支部
3. 宣传组
成员:蒋怡文、李晓蕾、宣传团队
三、 各岗位职责
1. 招生领导小组:策划设计招生方案、统筹组织招生过程、确定录取名单。
2. 招生办公室:协助招生领导小组完成招生事务性工作。
3. 宣传组:对外宣传学校办学成果、制作招生简章、公布招生信息。
四、 基本原则
1. 坚持依法依规招生,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 “三个承诺”(①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③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
3. 坚持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4.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通过学校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我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
五、 招生工作重要节点
日期 |
内容 |
3月11日 |
学习《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2020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网上校园开放日的通知》。 |
3月12日 |
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3月13日 |
学习《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教基〔2020〕6号)。 |
3月14-16日 |
制定本校2020年度招生工作方案、招生简章。 |
3月17日 |
学校招生简章上报教育局备案。 |
3月21日 |
通过学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始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 |
3月25日 |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开通。 |
4月2-13日 |
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 |
4月13日 |
1. 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2.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截止日。 3. 学校征求学生直升意愿截止日。 |
4月22-23日 |
学校开展直升录取工作。 |
4月23日 |
1. 全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 2. 幼升小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就读手续截止日。 |
4月26-28日 |
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
5月6-8日 |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
5月18-19日 |
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学校招生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
5月20-21日 |
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录取验证。 |
5月20日起 |
对已通过验证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学校录取告知信息。 |
5月23-24日 |
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录取。 |
5月27日 |
完成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
8月15日前 |
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
六、 相关事项具体说明
1. 开放日活动
3月21日起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开放时间不少于7天。
2. 招生简章
(1)学校须根据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要求制定招生简章及公告,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三个承诺”(①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②不举行任何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③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办学特色等。
(2)学校将招生简章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在区政府网站教育频道、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3. 录取工作
学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分类设置招生计划,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七、 工作要求
1. 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学习掌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本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2. 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和管理。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组织要发挥核心、保障、监督作用,确保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 学校根据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以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人员培训、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细化安排信息登记流程,配足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4. 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建立公示透明的工作制度,认真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通过以下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 普陀区基础教育信息公开专栏:
* 学校网站:
* 微信公众号:
上海培佳双语学校
5. 严格按照网上“校园开放日”规定的时间组织活动。不组织学生报名,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6. 学校根据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要求制定招生简章及公告,并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电脑随机录取。招生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实施全程录像,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7. 严格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不计划外招生,不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8. 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明确具体办法,妥善安排入学。
9. 对招生入学的适龄儿童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10.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决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工作日程,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严守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在8月15日前向已经报名录取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
11. 认真做好来电来访接待工作,按照政策处理好招生工作的问题。
上海培佳双语学校
2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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